關于印發《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考評實施辦法》的通知
鹽住建〔2022〕69號
FHYD16-202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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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檢查、評價和評審工作,提升我縣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制定了《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考評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考評實施辦法 海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23日 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考評實施辦法 一 總則 1.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檢查、評價和評審工作,提升我縣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考評實施辦法》、《嘉興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考評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在海鹽縣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創建縣級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以下簡稱縣標化工地)的申報、檢查、評審管理。 3.縣標化工地分為優良和合格兩個等級。其中縣標化合格工地是海鹽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必須達到的水平。參評海鹽縣“秦山杯”優質工程和“嘉興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的項目必須獲得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 4.縣住建局成立縣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縣標化工地評委會)??h標化工地評委會成員由縣住建局相關科室、中心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組成,縣標化工地評委會會議由縣住建局組織召開。 5.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受縣住建局的委托,具體組織實施縣標化工地的申報、檢查和初審工作,縣建筑業行業協會協助開展相關工作。 6.縣標化工地每個季度評審一次,由縣住建局按季發文公布。 二 基本規定 7.推行創建縣標化工地全覆蓋。凡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創建縣合格及以上標化工地。其中創建縣標化優良工地的項目,需單獨申報創建計劃。創建目標高于縣標化工地的,在申報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時同時明確。 8.符合以下規模條件之一的項目,方可申報創建縣標化優良工地。規模未達到條件但安全標準化施工具有鮮明特色和示范作用的項目,可以申報縣標化優良工地。同一項目包含多個單體的,應以項目為單位進行申報。 8.1.房屋建筑工程 8.1.1.單體工程2500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 8.1.2.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機聯系的公共群體建筑、配套建設的小區、舊城改造中連片建設住宅。 8.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8.2.1.建安工程量在500萬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含附屬管線、橋梁等)、橋梁工程、給排水管網等市政公用工程。 8.2.2.建安工程量在1500萬元以上的凈配水廠、污水處理廠、燃氣場站工程、城市公交場站等工程。 8.3.其他工程 8.3.1.單體建筑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8.3.2.規模和類別無具體劃分標準,但建安工程量在500萬元以上的特殊工程。 9.創建縣標化工地的基本要求: 9.1.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 9.2.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應符合國家、省、市、縣頒布的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9.3.已辦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相同性質的其它保險。 9.4.建設工期在6個月及以上、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造價500萬元及以上三個條件中滿足兩個的項目,施工現場應運用遠程高清視頻監控、起重機械安全監控、揚塵在線視頻監控、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項目管理人員電子考勤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 9.5.施工現場積極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按規定采用工具式支撐體系和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 9.6.已獲得海鹽縣“紅色工地”稱號,或因客觀條件限制未能達到“紅色工地”創建標準,已經縣住建局確認核實。 10.建筑工地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標化工地評審時予以一票否決。 10.1.發生亡人安全事故的; 10.2.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被建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公示,或存在與本項目有關的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 10.3.應納入“智慧工地”系統管理但未納入,或施工單位項目關鍵崗位到位率低于規定要求的; 10.4.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縣合格、優良等級標化工地檢查評分(多次評分以均分為準,經復核評分的,以復核為準)分別低于70分、80分的; 10.5.施工周期內,安全文明施工、揚塵防治、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單項評價為D級累計達四次及以上的; 10.6.經查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未按規定足額使用,或惡意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發生其他不良事件,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 三 工作程序 11.創建縣標化優良工地的項目,應在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時,向縣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海鹽縣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創建計劃申報表》(附件一)。創建縣標合格工地的項目,無需要申報,自辦理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自動接受縣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 12.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在收到施工單位創建縣標化優良工地計劃后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創建申報條件的項目,推送縣建筑業行業協會。 13.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后一個月內,向縣建筑業行業協會申請技術服務,提交《海鹽縣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技術咨詢服務申請》(附件二)。 14.縣建筑業行業協會從縣安全文明標化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人員組成專家服務小組,對申報工地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服務?,F場服務節點選擇和具體時間遵循代表性和隨機性原則,由服務小組組長會同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項目質安監員共同確定,其中房建工程上部結構施工階段不少于兩次,市政工程施工階段不少于一次。有深基坑的工程,應增加一次深基坑工程施工階段專項咨詢服務。 15.專家服務小組對施工現場存在問題發出整改建議書,提出優化改進措施,由服務對象簽字確認;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簽署復查意見,并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標準》進行評分。 16.縣建筑業行業協會應將每次服務成果(整改建議、復查意見、檢查評分等)在3個工作日內上報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必要時,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組織現場復核檢查。 17.申報縣標化優良工地的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施工單位向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提交《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評審申報表》(附件三),并提交如下材料: 17.1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17.2介紹工地創建縣標化優良工地的PPT匯報材料(含創建計劃、施工過程組織管理和技術措施;工程基礎、主體、裝飾階段的有關安全考核檢查記錄及評分、相關圖片;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校開展情況;安全生產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實施情況;《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十個檢查分項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揚塵等污染防治、疫情防控、“智慧工地”相關措施落實情況等)。 18.申報創建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的項目,未向海鹽縣建筑業行業協會申請技術服務或未向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提交評審申請的,納入取得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下一個季度的縣標化工地合格等級評審。 19.對申報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評審的項目,評審程序如下: 19.1.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結合日常監督檢查評價情況、專家服務意見和一票否決情形進行初審,形成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初審通過與不通過項目清單。對初審不通過的項目,應記錄充分的依據或理由。 19.2.召開縣標化工地評委會會議。會議第一階段,對初審不通過項目名單進行審查。審查確認不通過的項目,納入縣標化工地合格等級評審程序,按本辦法第20條的規定進行評審。存在嚴重問題的,直接定為評審不合格項目。 19.3.評委會會議第二階段,對納入最終評審的項目,聽取縣建筑業行業協會專家咨詢服務小組組長匯報,審查申報相關材料,無記名投票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數通過的,確定“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項目候選名單。 20.縣標化工地合格等級的評審,與縣標化工地優良等級評審同期實施。評審程序如下: 20.1.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從每季度已取得竣工驗收報告的項目中,梳理統計創建縣標化工地合格等級的項目,匯總各項目施工過程監督檢查評價結果、一票否決情形等。 20.2.縣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組織初審,形成初審通過與不通過名單。對初審不通過的項目,應記錄充分的書面依據或理由。 20.3.縣標化工地評委會審核初審意見,并確定“縣標化工地”合格等級項目候選名單和不合格項目名單。 21.縣標化優良工地、合格工地以及不合格項目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無異議的,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公布。 四 工作要求 22.縣標化工地的檢查評價、評審應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海鹽縣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嚴管十條措施(試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管理的通知》等標準和文件要求實施,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揚塵防治、疫情防控、“智慧工地”建設等相關措施落實情況均應作為縣標化工地檢查、評價、評審的重點內容。 23.縣建筑業行業協會專家組成員應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參與本單位參建項目的檢查?,F場檢查應全面、客觀、嚴謹、公正,評分應體現可對比性、差異性和科學性,提升服務成效。 24.縣標化工地的檢查評價、評審工作接受社會監督。檢查評價專家、評審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嚴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撤銷其檢查評價、評審資格或予以紀律處分。 五 附則 25.本辦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1. 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創 建計劃申報表 2.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技術服務申請 3. 海鹽縣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評 審申報表 附件1 海鹽縣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 計劃申報表 類別:房建□;市政□ 創建最高目標:縣標□;市標□;省標□
附件2 海鹽縣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 技術服務申請 海鹽縣建筑業行業協會: 由我公司承建的 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創建目標為 (此處填寫創建最高目標) 。項目于 年 月 日開工,現工程進度為 ?,F向貴協會申請實施創建工作技術咨詢服務,請擇期安排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檢查評價。 施工項目負責人(簽字): 施工企業安全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海鹽縣創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優良工地 評審申報表 類別:房建□;市政□ 創建最高目標:縣標□;市標□;省標□
注:1.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申報。2.有關項目、企業或單位名稱應寫全稱。 |